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

台北: 當局決定將 性工作 除罪除罰化


行政院長 劉兆玄

台北: 當局決定將 性工作 除罪除罰化
日期: 2009-06-24 HKT 18:15

在台北,行政院長劉兆玄裁示,呼應性工作者人權要求,將改變過去罰娼做法,原則上除罪除罰化,即是將不罰娼,至於是否設立專區,由內政部研擬管理法令後,再由各地方政府決定。

劉兆玄主持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後,由研考會主委江宜樺召開記者會。


研考會 主委 江宜樺

被問到對性工作究竟是全面除罪或只能限制在紅燈區內,江宜樺說,劉兆玄並無指示,但認為即使要設專區,也不宜以公投方式辦理,應交由各縣市政府及議會決定;並指示內政部在6個月內盡快研擬性工作者的管理法令以及配套措施,再去研修法例中的罰娼條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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